音樂故事書
以 李翊君〈諾言〉的意境寫成

熄燈

文/Henry ・ 約 6400 字 ・ 閱讀約 16 分鐘
李翊君〈諾言〉自唱版本(原唱:李翊君)|作詞:丁曉雯|作曲:劉天健|編曲:涂惠源/徐德昌|專輯《諾言》

一、燈

一九九一年三月,嘉義市東區,晚上十點整。

林永福把放大鏡從右眼拿下來,將修到一半的精工錶收進絨布盤,蓋上玻璃櫃。絨布盤是深紅色的,用了十幾年,中間磨出一塊淺色的痕,剛好是一支錶躺下來的大小。他把櫃台上的小螺絲起子一支一支插回木架,照大小排好,再用手掌抹掉玻璃上的指紋,才站起來。

他走到店門口,抓住鐵捲門的拉桿往下拉。鐵門響了一長聲,停在半人高的地方,不再往下。

他彎腰鑽進去,在鐵門內側左邊摸到那排開關,把店裡的燈一盞一盞關掉:配眼鏡那一區的檯燈、掛鐘底下的投射燈、櫃台頂上那兩支日光燈。只留最外面那一盞。那是騎樓天花板上的一支日光燈管,兩頭已經有點發黑,照在「永福鐘錶眼鏡行」的招牌底下,把騎樓的磁磚照成一片白。

關了燈,店裡只剩牆上幾十個掛鐘的聲音,滴答滴答,各走各的,有的快半秒,有的慢半秒,像一群人在暗處小聲講話。永福從小聽到大,聽不見反而睡不著。

這個動作,他做了十四年。

一九七七年,他三十歲,在嘉義公園的噴水池旁邊跟陳美雲說:「以後妳若是較晚回來,免驚,這盞燈我攏替妳留著。」美雲那年二十四歲,在中山路一間眼鏡公司當店員,下班常去學裁縫。她笑他講話像在念台詞,可是那天回家的路上,她一直勾著他的手臂沒有放。那年秋天他們結婚,美雲辭了工作,來店裡幫他配眼鏡。

十四年來,不管美雲去喝喜酒、回娘家,還是去朋友的卡拉OK唱歌,騎樓那盞燈都亮著。燈管壞過三次,每一次他都當天騎車去五金行買新的換上,連一個晚上都沒讓它暗過。對永福來說,這不是什麼大事,就跟每天替錶上發條一樣:答應了,就要做到。

這天晚上,美雲十一點半才回來。她騎著那台白色偉士牌停在騎樓下,熄了火,沒有馬上進門。她站在燈底下,抬頭看那支燈管,看得有點久。燈管嗡嗡地響,一隻小飛蟲繞著它打轉。

永福坐在店裡的藤椅上聽著,等她開口。她什麼都沒說,彎腰鑽進鐵門,經過他身邊時,身上帶著外面的夜氣和別人的菸味。她上樓,樓梯踩得很輕,怕吵醒睡在樓上後面那間房的婆婆。

他坐了一會兒,起身把鐵門拉到底。燈,還是留著。

二、台北的信

美雲為什麼在燈下站那麼久,永福三天後才知道。

那天中午,店裡剛送走一個換錶帶的老先生,郵差就在騎樓外面喊「掛號喔」。信從台北寄來,信封上的字又大又圓,是美雲以前在眼鏡公司的同事阿珠。阿珠六年前離婚,一個人上台北,在永和開了一間小美容院,聽說生意好到客人要排隊。

美雲在櫃台後面拆開信,讀了兩遍,然後把信放在玻璃櫃上,推到永福面前。

美雲:

店後面那間我租下來了,要擴大,一個人顧不來。

妳手巧,以前替大家剪頭毛剪得比師傅還好。

我想請妳來做股東,錢不夠沒要緊,用工夫抵。

妳考慮看覓。不管去不去,我攏是妳的朋友。

阿珠

永福看完,沿著原來的摺痕把信摺回去,摺得很整齊,好像這樣就能把裡面的字收回去。他問:「那這間店呢?」

「店有你。」美雲說,「配眼鏡的工夫,阿德也會。」

阿德是去年來當學徒的少年,十九歲,手腳俐落,驗光已經學得差不多。永福知道她說的是實話,所以更不知道怎麼回。

「妳去台北,一個月轉來幾擺?」

美雲沒有回答。她看著他,慢慢地說:「永福,你問店,問我一個月轉來幾擺。你就是無問我,我想欲按怎。」

永福不知道這句話要怎麼接。他低頭把放大鏡夾回眼睛上,拿起那支精工錶替它上發條。喀、喀、喀。他上得太快,轉到後來有點卡手才停。他心裡一驚,怕把發條上斷了,趕緊把錶湊到耳邊聽。還在走。

「好啦,」他說,「以後再講。」

美雲站了一會兒,把信收進圍裙口袋,轉身去替客人量度數。來的是一個國中女生,媽媽陪著,說孩子看不清黑板。美雲讓女生坐上圓凳,一片一片換鏡片,問她「這樣較清楚,抑是這樣」,聲音跟平常一樣溫和。整個下午,兩個人沒有再對彼此說一句話。

晚飯時,母親問台北寄什麼來,美雲說是阿珠問候,夾了一塊滷肉放進婆婆碗裡。

永福一直想不通她那句話。她就在這裡,在店裡,在樓上,在他每晚替她留燈的這個家裡。她想要怎樣,還需要他問嗎?

三、藉口

想不通的事,在永福心裡慢慢長成了懷疑。

四月初,美雲回朴子娘家替她父親做生日,說要住一晚。那天下午店裡沒客人,阿德去郵局寄錶,永福一個人上樓,站在臥室門口看了梳妝台很久,才走過去打開她的抽屜。

抽屜裡有髮夾、一罐面霜、幾張舊發票,還有一本《家庭裁縫》雜誌。雜誌裡夾著阿珠另外兩封信。他一個字一個字讀,想找出一個男人的名字、一個台北的地址,任何能讓他理直氣壯的東西。

什麼都沒有。信裡只寫燙髮藥水的價錢、店面的租金、哪個客人愛殺價、隔壁麵攤的老闆娘每天送一碗貢丸湯過來。最後一封的末尾寫著:「妳若是驚伊受不了,我會幫妳講。」

伊,就是他。

他把信照原樣夾回去,連雜誌翻開的頁數都對好,再把抽屜推回去。下樓後,他站在櫃台的電話旁猶豫很久,最後還是照信封背面的號碼撥了出去。長途電話一分鐘好幾塊,他平常打去台中叫零件都捨不得多講一句。

電話接通,一個年輕女孩說:「珠美容院,您好。」背後是吹風機的聲音、收音機在放歌,還有人在笑,笑得很大聲。他聽了三秒,沒有出聲,把話筒掛上。

那間店聽起來很熱鬧,很亮。他突然想到,他從來沒聽過美雲在自己店裡那樣笑。

那天晚上美雲不在,十點一到,他一樣把燈留著。第二天傍晚她回來了。夜裡他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,美雲背對著他睡,呼吸很輕。

他告訴自己,「想做自己的事」只是藉口。結婚十四年,好好的店不顧,要去台北替人燙頭毛,一定有別的原因。他覺得美雲是要把這十四年的真心收回去,說收回就收回。可是他找不到那個原因,心裡反而更痛。如果是有別人,至少他知道要恨誰;現在,他連要怪誰都不知道。

他也閃過一個念頭:會不會是自己太天真,以為只要人還在、燈還亮著,愛就一直會在?

這個念頭只閃了一下,就被他壓了回去。他翻身面對牆壁。樓下騎樓的燈從門縫透上來一點白光。

四、風雨

六月初,颱風來了。

那天傍晚,收音機裡中廣的氣象報告說颱風中心會從台東登陸,嘉義市停班停課。下午開始,風一陣比一陣大,中正路上的招牌被吹得喀喀響,對面西藥房的阿成伯拿麻繩把自家燈箱綁在柱子上。永福提早拉鐵門,跟平常一樣留半人高。美雲說:「風這麼大,門拉到底啦。」他說:「無要緊。」

美雲看了他一眼,沒有再說,上樓扶婆婆吃藥。

晚上九點多,停電了。騎樓那盞燈閃了兩下,熄了。

整條中正路一片黑,只聽得見風在騎樓裡亂竄,鐵門被吹得一直響,像有人在外面用力搖。掛鐘在黑暗中照樣滴答滴答。永福從抽屜摸出手電筒,打開,走到騎樓下,站在燈原本照亮的位置。

美雲今天沒出門,她就在樓上,他知道。可是他還是站在那裡,用手電筒照著那塊十四年來每晚都被燈照白的磁磚。他說不出為什麼,只覺得那盞燈要是今晚暗了,那句在噴水池旁邊說過的話也會跟著斷掉。

雨從騎樓外斜打進來,打濕他的褲腳,又打濕他的襯衫。他想起這十四年,燈從來沒熄過,壞的那三次都是他自己爬上梯子換的。他不懂,為什麼一直守著的東西,風一吹就熄了;為什麼兩個人好好在一起,有一天會被說成緣分盡了。他覺得是命運在跟他過不去,而他是被丟下的那一個。

半夜一點,樓上的窗戶亮起一點燭光,停了一會兒,又暗了。美雲沒有下來。

他站到三點多,電還沒來,手電筒的電池先沒了。光一點一點變黃,最後只剩燈泡裡一條紅紅的細絲。他在黑暗中又站了一會兒,才彎腰鑽回店裡,摸到藤椅坐下。

隔天早上,風停了,電來了,那盞燈自己亮起來,在大白天裡顯得很蒼白。騎樓外滿地斷枝和別家的塑膠招牌。美雲下樓煮稀飯,看見他坐在藤椅上睡著,衣服半濕,手裡還握著那支沒電的手電筒。她拿一條毛巾蓋在他肩上,站在旁邊看了他一會兒,沒有叫醒他。

五、讓愛走

颱風過後一個禮拜,阿成伯娶媳婦,在巷口的卡拉OK包了一晚請客。

永福本來不想去,美雲說人家請了,不去不好看。卡拉OK裡燈光暗暗的,冷氣很強,前面大電視放著伴唱帶,畫面是海邊,一個穿白衣服的女人在走。桌上擺著花生、魷魚絲和一瓶一瓶台灣啤酒。大家輪流點歌,阿成伯唱〈港都夜雨〉,新娘的舅舅唱〈一支小雨傘〉,唱到一半還拉新娘的阿姨上去合唱,掌聲一陣一陣。

美雲坐在永福旁邊替他剝花生,剝好就放進他的小碟子。她今晚很少說話,眼睛一直看著電視。

輪到阿成伯的女兒秀琴。她三十出頭,去年離婚,抱著小孩回娘家住,平常在西藥房顧店,看到人總是低著頭。她點的是最近電台一直在放的那首〈諾言〉。

她唱得不算好,高音上不去,可是唱得很用力,握麥克風握到指節都白了。唱到最後,她閉起眼睛,把「讓愛走」三個字唱得又長又慢。

永福聽著,覺得那三個字是唱給他聽的,像有人當著他的面,把一支錶的發條一把扯斷。他放下酒杯站起來。

「這是啥物歌,」他說,聲音不大,旁邊幾桌卻都聽到了,「教人放手、教人放棄,這款歌唱來做啥?」

場面一下子靜了,只剩伴唱帶的音樂還在走,白衣服的女人還在海邊走。秀琴握著麥克風,愣在台上。

永福推開椅子,走了出去。

美雲沒有跟上來。他一個人沿著騎樓走回店裡,鑽進鐵門,坐在藤椅上等她。十一點,十一點半,十二點。騎樓的燈照著空空的磁磚,牆上的掛鐘一個接一個敲了十二下,有的早有的晚,將近一分鐘才敲完。

十二點四十分,偉士牌的聲音才從巷口傳來。美雲停好車走到燈下,這一次她沒有抬頭看燈。她低著頭鑽進來,經過他身邊時說了一句:「秀琴哭了。我陪伊坐到這陣。」

她上樓去了。永福在藤椅上坐到天亮。

六、母親

坐到天亮的那一夜,永福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。

那是他十歲左右,住在嘉義縣民雄的老家,一家人擠在一間土角厝,屋後是一片甘蔗園。父親在糖廠做工,脾氣壞,喝了酒就摔東西,有時候手會揮到母親身上。永福記得碗公碎在地上的聲音,也記得母親從來不喊。

有一天半夜,他起來上廁所,看見灶腳的燈還亮著。那是一顆吊在灶頂上的小燈泡,被煙燻得發黑。母親坐在小板凳上,背對著門,肩膀一抖一抖,沒有聲音。

他躲在門後看了很久,腳底踩著冰冷的泥土地,不敢出聲,最後連廁所都忘了上,又摸回床上躺著。

隔天早上,母親照樣五點起來煮飯、餵雞,替父親把便當裝好,裡面還多放一顆鹹蛋。父親出門時,她站在門口目送,一直看到他的腳踏車轉出巷口。那個畫面,永福記了三十多年。

後來父親過世,母親搬來嘉義市跟他住,常說:「做人要守信。嫁給人,就是一世人。答應的代誌,就要做到。」永福一直以為,這就是愛最深的樣子:不管多苦,都不走。他留了十四年的燈,心裡想的也是這個。

天亮了。他聽見樓上母親起床,拐杖一下一下點在地板上。

他上樓,母親坐在窗邊梳頭,頭髮全白了,梳一下,就有幾根落在膝蓋上。他在她旁邊坐下,替她把落髮撿起來,坐了很久,才問:「阿母,妳彼當時,有想欲走無?」

母親的梳子停在半空中。

窗外有人騎腳踏車經過,車鈴響了兩聲。

「每一工。」母親說。

她放下梳子,看著窗外,又說了一句:「毋過我毋知通去佗位。」

永福沒有再問。他下樓拉開鐵門,開始一天的生意。可是那一整天,他一支錶都修不好,鑷子掉了兩次,手一直在抖。阿德問他是不是身體不舒服,他說沒有,叫阿德去顧眼鏡那一邊。

七、天真

母親那句「每一工」,在永福心裡轉了好幾天。

他回頭想同一件事:美雲要去台北,到底是她的藉口,還是他把愛想得太天真?以前他認定是前者。這一次,他坐在玻璃櫃後面,趁沒客人的時候,把這十四年一件一件拿出來數。

結婚第二年,美雲跟裁縫班的同學去台南玩,同學說要住一晚,隔天去安平看日出。她一個人坐最後一班客運趕回來,到嘉義已經半夜,只因為他說過燈會留著。那天她進門時還笑著說:「看到燈,就知影到厝了。」他當時聽了很得意。

結婚第五年,還沒有小孩,母親帶她去看中醫。一帖一帖的藥湯,黑黑苦苦的,每天早上端到她面前,看著她喝完才走。母親在親戚面前說「是伊的肚子無爭氣」,美雲笑笑,什麼都沒說。他也什麼都沒說。後來醫生說可能是他的問題,他就不再讓她去看了,可是他從來沒有在母親面前替她講過一句話。

每次去卡拉OK,她總是第一個走。朋友留她,她說:「阮尪會等。」以前他聽成炫耀,現在想起來,那聲音裡有一點趕。

每天晚上,那盞燈亮著,她就欠他一次「回來」。十四年,五千多個晚上。

他終於看懂了。那盞燈從頭到尾就是那句諾言:「不管妳多晚,我都替妳留著。」他一直以為那是他給她的,卻從來沒有問過她要不要。

美雲也沒有把真心收回去。那些藥湯她一碗一碗喝了,那些夜路她一趟一趟趕了,真心一直都在,是他沒看見。

他守著那盞燈,其實是照著母親的樣子在守:不走,就是愛。可是母親不走,是因為不知道能去哪裡。美雲知道。台北有一間店、一個朋友,還有一張空出來的椅子在等她。他怕的從來不是她去台北,是要承認這段婚姻已經不快樂,承認他守了十四年的東西,對她來說是每天晚上的一筆債。

那天下午,他替一支老天梭錶上發條。那支錶是一個老客人送來修的,客人後來搬走,一直沒回來拿,在櫃子裡擺了好幾個月。喀、喀、喀。上到一半,他停下來,手指放在錶冠上,沒有再轉。

他在等美雲下樓。

八、枷鎖

傍晚六點,美雲下樓了。她手裡提著去市場買菜的竹籃,籃裡放著舊錢包和婆婆寫的單子。

「美雲。」永福叫住她。

她回頭。

他把放大鏡拿下來,放在玻璃櫃上。他從中午想到現在,想了很多句話,最後說出口的只有一句:「妳想欲按怎過?」

美雲站著,竹籃垂在手邊,好像沒聽清楚。

「我是問妳,」他又說一次,這次用國語,說得很慢,怕她又聽漏,「妳想要怎樣過?」

十四年來,他問過她晚飯吃什麼、明天要不要去南部、度數是不是又深了,就是沒問過這個。

美雲的眼眶一下子紅了。她把竹籃放在地上,坐上櫃台前那張圓凳。那是她每天叫客人坐的位子,今天換她自己坐。

她說她三十八歲了。說她喜歡替人剪頭髮,喜歡看客人照鏡子時,從皺著眉頭到笑出來,好像換了一個人。說她想住在一個晚上幾點回家都不用趕的地方。說她每天晚上經過那盞燈,就覺得自己被綁在一條很長的繩子上,繩子的另一頭在他手裡,也在婆婆手裡。

「那些藥湯,我每一碗攏喝落去。」她說,「你攏無講話。」

「我毋是無愛你,」她哭著說,「我是想欲有一擺,用自己的腳行。」

永福一直聽著,沒有打斷她。牆上的掛鐘在他們身後滴答滴答地走。

他一直以為,被那句諾言鎖住的是自己,守燈守了十四年。原來被鎖住的是她。那句話他說出口時是守,落在她身上就成了鎖。

美雲說完,問他:「我若去台北,一個月轉來一擺,按呢敢好?」

永福看著門口那盞燈,搖了搖頭。

「按呢,妳每個月猶原欠我一擺轉來。」他說,「妳去,毋免轉來。咱分開,妳才是真正用自己的腳行。」

美雲愣住了,看了他很久,才點頭。

那天晚上,他們沒有吵架。兩個人坐在店裡,鐵門拉到半人高,騎樓的燈照進來一片白。他們把十四年的話慢慢講完。講到最後,美雲說肚子餓,他去巷口買了兩碗米糕,兩個人在櫃台上吃完。

七月上旬,他們到東區戶政事務所辦協議離婚。證人一個是阿成伯,一個是從台北搭夜車下來的阿珠。阿成伯簽名時手在抖,簽完一直嘆氣。阿珠握著美雲的手,一句話也沒講。辦事員蓋完章,把資料推回來,說:「好了。」

走出戶政事務所,太陽很大,柏油路曬得發亮。美雲說:「你阿母那爿,我會去講。」

「我去講就好。」永福說,「好啦。」

那天晚上,他跟母親說了。母親在樓上哭了很久。後來她拄著拐杖敲了臥室的門,兩個女人在裡面講了一整夜。永福在樓下聽不清楚,只聽見有時是母親的聲音,有時是美雲的。隔天早上,母親照樣五點起來煮稀飯,多煎了一顆美雲愛吃的荷包蛋,蛋黃半熟。

九、熄燈

美雲走的那天,是七月二十日。

永福騎著那台偉士牌,載她和兩個大皮箱到嘉義火車站。一個皮箱綁在後座,一個夾在他腳邊,他一路騎得很慢。她買的是早上九點多北上的自強號,車票是她自己買的。

月台上人不多,一個賣便當的阿伯推著車走過去。火車進站,美雲提起皮箱,回頭看他。

「到台北,打電話轉來報平安。」永福說。

「好。」

「阿母的藥,我會記得。」

「好。」

她上車,在窗邊坐下,隔著玻璃對他點了點頭。火車開動了,她沒有揮手,他也沒有。火車往北轉了個彎,就看不見了。月台上只剩鐵軌被太陽曬出來的熱氣。

他一個人騎車回店裡,照常開門、修錶、配眼鏡。阿德問老闆娘呢,他說去台北了,阿德就沒有再問。晚上七點,美雲從台北的公用電話打回來,說到了,阿珠的店很好,叫他早點睡。話筒裡聽得到投幣的聲音,講不到兩分鐘就斷了。

晚上十點整,永福拿下放大鏡,把錶收進絨布盤,走到店門口,抓住鐵捲門的拉桿往下拉。

鐵門停在半人高的地方。

他的手還握著拉桿,站了很久。日光燈管嗡嗡響著,照著空空的磁磚。他想起噴水池旁邊那句話,想起美雲在燈下抬頭的樣子,想起颱風夜那支手電筒。那一夜他怪命運,現在他知道,留著燈的是他自己,要關燈的也只能是他自己。今天晚上,巷口不會再有偉士牌的聲音了。

這盞燈再亮下去,那句諾言就還綁在她身上。關掉它,他對她的愛不會少,只是不再要她回來還。讓愛擁有自己的自由,原來是這個意思。

他繼續往下拉,一直拉到底。鐵門碰到地面,發出一聲悶響。

他在黑暗中摸到鐵門內側左邊的開關。十四年來,最外面那一個一直扳在「開」那一邊,他一次都沒有動過。

他把那個開關扳到「關」那一邊。騎樓的日光燈管閃了一下,熄了。

門縫底下那一線白光,消失了。

之後,美雲每個月初都會從美容院打電話回來,先問阿母的腳好一點沒有,再問店裡的生意、阿德有沒有偷懶。有時講三分鐘,有時講十分鐘,背後總是吹風機的聲音。永福的話還是很少,最後總是一句「好啦」,可是兩個人都沒有急著掛。有一次母親搶過話筒,跟美雲講了二十分鐘,講到最後笑了出來。

十二月,美雲寄來一張照片。照片裡,珠美容院的新店面掛著紅布條,她和阿珠站在中間,頭髮燙得捲捲的,笑得眼睛都瞇起來。那個笑,就是他那天在電話裡聽見的那種笑。永福把照片放進修錶的玻璃櫃,壓在絨布盤旁邊,客人來都看得到。有人問那是誰,他說:「阮朋友,佇台北開店。」

收到照片的那個禮拜六,阿成伯又在巷口的卡拉OK請客,替孫子做度晬。永福去了。他先走到秀琴那一桌,說:「彼擺,歹勢。」秀琴愣了一下,搖搖頭,笑了。

輪到他點歌,他點了〈諾言〉。大家都安靜下來。

那是女人的歌,調子太高,他唱不上去,只好壓低了唱,一句一句,平平的,沒有拉長,也沒有哭。唱到「讓愛走」,他沒有停,一路把最後一句唱完,把麥克風放回桌上,坐下來剝花生。秀琴帶頭拍手,拍得很大聲。

那天晚上十點,他照例把鐵捲門拉到底,騎樓一片黑。

他上樓,坐在床邊,拿起那支老天梭錶。客人一直沒有回來拿,發條還停在他那天下午上到一半的地方。他沒有把它上滿,而是輕輕按住錶冠,讓緊繃的發條一點一點鬆開。

錶裡的齒輪轉得愈來愈慢,喀、喀、喀,愈來愈輕,最後停了。

窗外,整條中正路都睡了。永福躺下來,閉上眼睛。這是很多年來,他第一次一躺下就睡著了。

(全文完)

— 全文完 —

讀完了。現在再聽一次這首歌,故事會一句一句跟著歌回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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