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樂故事書
以 娃娃〈漂洋過海來看你〉的意境寫成

渡海

文/Henry ・ 約 5200 字 ・ 閱讀約 13 分鐘
娃娃〈漂洋過海來看你〉作詞:李宗盛|作曲:李宗盛|編曲:松原正樹/南部昌江|專輯《大雨》

一、台馬之星

十二月的一個週五,基隆港,晚上九點多,風從港口灌進來,帶著柴油和海水的味道。

「台馬之星」靠在西岸碼頭,整艘船亮著燈,白色的船身在黑水上晃著一條一條的光。我拖著一個太大的行李箱排在隊伍裡,箱子裡一半是我的衣服,一半是給他的發熱衣、毛襪、暖暖包,還有兩罐我媽醃的鳳梨豆醬。

我的左手一直捏著右手的虎口。

這是我媽教的。小時候坐客運去台北,我會暈車,她就把我的手拉過去,拇指壓在虎口上,壓得我發痛。「按這裡,就不會吐。」後來我發現,想哭的時候按這裡,也哭得出來的眼淚會被壓回去。

我叫許以晴,二十一歲,基隆人,家在正濱漁港旁邊,在美髮院當助理。這是我第一次一個人離開本島,第一次搭過夜的船。

這艘船我從小看到大。它晚上從西岸碼頭開出去,隔天晚上又開回來,我看著它進進出出好多年,從來沒想過有一天自己會拖著箱子走上去。

船票來回、民宿八晚、跟店長請九天假被扣的薪水,加上箱子裡那些東西,差不多兩萬四千元。那是我存了半年的錢。

可是我不是為了見他才花這筆錢的。見面,等他退伍就見得到了。我漂洋過海,是為了把一句話親手送到他面前。這句話我在電話裡講不出口,在基隆講不出口,我想,也許走得夠遠,就講得出來。

通鋪在船艙下層,一格一格的床位,旁邊是回馬祖的阿伯、穿迷彩服的阿兵哥、抱著小孩的媽媽。九點五十分,船身一震,離開了碼頭。我躺在自己那格床位上,看著手機訊號一格一格消失,然後從外套口袋裡拿出一張摺了很多次的便條。

上面只有一句話,寫了又劃掉,劃掉又重寫,紙都快爛了。

我對著船艙的天花板小聲念了一次。聲音太小,被引擎聲蓋過去。我又念了一次,才發現自己念之前會先吸一口氣憋住,吸得太用力,念到一半就沒氣了。

我開始練習呼吸。吸氣要慢一點,不要讓他看出來我在緊張。吐氣的時候,把那句話一起吐出來。

船開出港口,浪大了起來。我捏著虎口,在黑暗裡練了一次,又一次。

二、兩萬四千元

半年前的一個晚上,十點多,他打電話來。

阿哲在北竿服一年的兵,四月入伍,晚上收操以後才能用手機。他平常一打來就講冷笑話,講營區的狗、講班長的鼾聲、講外島的風大到連蚊子都飛不起來。那天他安靜了很久,才說:「以晴,我想簽志願役。」

我在美髮院後面的倉庫裡,手上還有沒洗掉的染膏。

他說簽了要多待四年,加給比較多,存得到錢。他講得很快,好像怕我打斷他。

我沒有打斷他。我捏著虎口,捏到指甲都陷進肉裡,然後說:「好。」

「妳真的覺得好?」

「都可以啊。」我說,「你決定就好。」

掛掉電話以後,我在倉庫裡站了很久。他入伍前那天晚上,我們坐在和平島的海邊,他指著港口對面的燈說:「一年。一年我就回來,我們一起開店。妳剪頭髮,我煮早餐,店就開在妳家巷口。」

那天我說的也是「好」。

兩次都是同一個字。可是我心裡知道,第二個好是假的。

我沒哭。從倉庫出來,我把剩下三個客人的頭髮洗完,回家吃飯,洗澡,睡覺。

第二天,我去郵局開了一本新的存摺。助理的薪水一個月兩萬六,大半拿給我媽貼家用,剩下的固定存四千。同一天晚上,我在一張便條紙上寫下第一句想跟他說的話。寫完覺得太凶,劃掉了。

我媽看我每天晚上躲在房間裡寫東西,以為我只是想他。

「想就想,」她說,「等就好了。等,就是愛。」

三、福澳港

週六早上七點多,船靠進南竿福澳港。

天是灰的,海也是灰的。我拖著行李箱走下船,風一吹,整個人往旁邊歪了一下。港邊的山坡上是石頭砌的房子,牆上寫著很大的標語,被風吹得褪了色。

我轉搭小船到北竿,二十分鐘不到。小船晃得比大船厲害,我坐在最後一排,一隻手抓著椅背,一隻手還在捏虎口。

有一個阿兵哥吐了,同袍幫他拍背。我看著窗外的浪,想起基隆。

想起阿哲第一次來美髮院,是陪他表妹來燙頭髮。他坐在等候區的沙發上翻了三本雜誌,最後走過來問我:「妳們這邊有沒有賣冷凍水餃?」我說沒有。他說:「那太可惜了,我在冷凍廠上班,可以算妳便宜。」

那是我聽過最爛的搭訕。我笑了一整個下午。

想起他在冷凍廠搬貨,冬天也穿短袖,因為冷凍庫裡是零下十八度,外面再冷他都覺得熱。想起他每次約會都遲到,一到就說「冷凍庫的門被冰黏住了」,每次都是這個理由。

想起入伍那天,他在火車站跟我揮手,說一年很快。

這些事一件一件疊起來,疊得很慢,像海邊的石頭,一顆壓著一顆,抹不掉。

小船靠上北竿白沙港,我才發現一件事:從基隆出門到這裡,坐了一整夜的船、又轉了一趟小船,我一次都沒有哭。半年前他說要簽的時候沒哭,存錢存到月底只能吃泡麵的時候沒哭,現在一個人站在陌生的碼頭上,也沒哭。

我跟我媽一模一樣。

四、塘岐的角落

週六下午,就是我到北竿的那天,阿哲有半天假,只能在塘岐附近活動,晚上要準時收假。

我在便利商店門口等他。塘岐是北竿最熱鬧的地方,其實也就是幾條街、幾家小吃店、一間廟、一家便利商店。風很大,招牌被吹得喀喀響。

他從街角走過來,頭髮剃得很短,臉被海風吹得又黑又乾。他看到我,先站住,然後笑了,笑得跟在美髮院問我冷凍水餃那天一樣。

「妳怎麼真的來了。」

「就來了啊。」

我練了一整夜的那口氣,在他抱住我的時候全部亂掉了。

我們在便利商店門口吃泡麵。他吃牛肉麵,我吃海鮮的,他把碗裡的肉夾到我碗裡,就像以前在和平島的時候。我們坐在廟埕的台階上,他講營區的事,講他學會修發電機,講有一隻叫「老班」的狗每天陪他站哨。

這是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地方,可是坐在他旁邊,那個角落熟悉得像我家巷口。

那句話一直卡在我的喉嚨裡。好幾次,他停下來喝飲料,我張開嘴,吸了一口氣,然後聽見自己說:「你這邊會不會很冷?我有帶發熱衣。」

我把話吞回去,吞了一整個下午。

天黑以後,軍車來塘岐接收假的人。風把沙從路邊捲起來,打在臉上,細細的,刺刺的。他上車前回頭說:「下禮拜我想辦法請外島假。」

我說:「好。」

軍車開走了。車尾燈在風沙裡變小、變模糊,轉個彎就不見了。我站在路邊,拇指壓在虎口上,壓得很用力。

我媽以前說,送君千里,就是人家走多遠,妳就在岸上站多久。我站在那裡看著他走,站得很好,跟我媽一樣好。

五、正濱的碼頭

我小時候,我爸在遠洋漁船上工作,一出海就是兩、三年。

每次船要回來,我媽就會帶我去正濱漁港的碼頭。她不坐,就站著,從早上站到下午,手裡提著一個保溫壺,裡面是我爸愛喝的麻油雞湯。別人家的太太會哭、會叫、會罵船公司,我媽從來不會。她只是站著,眼睛盯著港口。

我問她,為什麼不叫爸爸不要再出海。

她說:「講了,就是給人添麻煩。查埔人在外面賺錢已經很辛苦。」

她又說:「等,就是愛。」

我十二歲那年,船回來了,我爸沒有回來。船公司的人來家裡,說他在印尼上了岸,在那邊有了另一個家。

我媽聽完,說了一聲「好」,把人送到門口。

那天晚上,她在廚房把那壺麻油雞湯一點一點倒進水槽裡。她沒有哭。我站在廚房門口,看見她的左手一直捏著右手的虎口。

從那以後,她更安靜了。我也是。

我學到的事情很簡單:開口要,人就會走;忍住,至少還可以繼續等。

六、睡不著

民宿在塘岐後面的山坡上,老闆是一個六十幾歲的阿姨,講話尾音會往上飄,句子後面常常帶一個「噢」字。

那天晚上,我躺在床上,把便條攤開,看了又看。

我明明練了半年。從他打電話那天就開始寫,在船上又練了一整夜,連呼吸都練了。可是見到他的時候,我一個字都沒說出口。

我在夜裡想了又想,不肯睡,也睡不著。窗外的風一直拍著玻璃。

我一直跟自己說,不說,是因為體貼。他已經很辛苦了,他有他的打算,我不要給他添麻煩。我說「好」,是成全他。我忍著不哭,是為了他當初那句「一年就回來」,我不要讓他覺得自己食言,難過。

可是那天晚上,我第一次很誠實地問自己:我到底在怕什麼?

我怕的不是給他添麻煩。我怕的是我一開口說「不要簽」,他會說「妳不懂」,然後我們就沒有以後了。我怕被拒絕,怕被丟下,所以我先不說。我忍住不哭,不是為了他的承諾,是怕一哭,就什麼都藏不住了。我把怕包裝成懂事,包裝成「等就是愛」,好讓自己看起來像個好女朋友。

就像我媽站在碼頭上那麼多年,她以為她在愛。可是她從來沒有讓我爸知道,她想要什麼。

我忽然覺得很冷,把棉被拉到下巴。

第二天早上,民宿阿姨端了一碗魚麵給我,看我眼睛腫腫的,在我對面坐了下來。

「等阿兵哥噢?」

我點頭。

她笑了,說她年輕的時候也等過一個阿兵哥,台灣來的。他快退伍的時候,她聽人家說他要回台灣,不回來了。

「我就跑去營區門口,」她說,「站在那裡等他出來,跟他講,你要走就講清楚,不要讓我在這邊猜。」

「然後呢?」

她用下巴指了指廚房。一個頭髮全白的阿伯正在剖魚。

「然後他就沒走噢。」她說,「話不講,人家怎麼知道。」

接下來那一個禮拜,我一直住在這間民宿。阿哲平日出不了營區,只有晚上收操以後能打十幾分鐘的電話。白天我一個人在北竿走,走到芹壁的石頭屋,走到看得見南竿的海邊,回來幫阿姨洗菜、剝蝦皮。每天晚上電話響起來,我都想,今天要講了。每天晚上掛掉電話,我都還是只說了「好」。

我在心裡數日子。下個週六,他說會想辦法請到一整天的假。那是我回台灣前的最後一天。

七、他也在怕

我在北竿等了一個禮拜。第二個週六,阿哲真的請到了一天外島假。我的回程船票是隔天週日的。

早上我們又坐在廟埕的台階上。他買了兩杯熱豆漿,一杯塞進我手裡。

我用左手捏著右手的虎口,捏得比哪一次都緊,吸了一口氣。說出口的不是那句練了半年的話,是一句更短的。

「阿哲,你怕什麼?」

他愣住了,看著我,好像第一次聽見我問他問題。

「你突然要簽四年,」我說,「我不相信只是為了加給。你在怕什麼?」

他低頭看著豆漿杯,看了很久。

然後他說了一件我從來不知道的事。他爸以前開貨運行,五年前倒了,留下一百多萬的債。他媽一個人在市場賣菜,每個月還一點。他在冷凍廠的薪水,大部分都拿回家了。

「我本來以為退伍就可以開店,」他說,「後來算了一下,回去還是在冷凍廠搬貨,債還是在那邊,店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年。妳那麼好,跟著我,什麼都沒有。」

「所以你要簽。」

「簽了錢比較多,四年,至少可以把債還掉一半。」他頓了一下,「我怕我回去一事無成,妳會後悔。」

「你為什麼不問我?」

「我怕妳說好啊。」他苦笑,「妳每次都說好。我就想,那妳應該什麼都可以等吧。可是我想知道的不是妳能不能等,是妳到底要什麼。妳從來沒講過。」

我坐在那裡,豆漿在手裡一點一點變涼。

原來他也在忍。他以為多賺錢是為我好,我以為不說話是為他好。我們兩個人用同一種方法,把對方推得遠遠的。

他的肩膀垂下來。我第一次看見他不講冷笑話的樣子。我把頭靠過去,他伸手把我抱住,我們在廟埕前面抱了很久,兩個人都嘆了一口很長的氣。

這是我們第一次,真的安慰了對方。

八、坂里的風

下午,我們走到坂里沙灘。

東北季風很強,整片沙灘只有我們兩個人。浪一層一層打上來,白得刺眼。風把沙從地上掀起來,漫天都是,打在臉上、灌進衣領裡,眼睛都快睜不開。

我從口袋裡拿出那張便條。

我本來想照著念。可是風太大,我才剛攤開,它就在我手裡啪啪地抖。我看著上面那一句被劃掉又重寫的字:你不要一個人決定。

我突然覺得,這不夠。這句話只講了他不要做什麼,沒有講我要什麼。

我把便條放開了。

風一下就把它捲走,捲上半空,翻了兩圈,往海那邊飛過去。我沒有去追。

我也放開了虎口。兩隻手空空的,垂在身體旁邊,有點不知道要放在哪裡。

說出口之前,我已經想過最壞的結局:他聽完,還是要簽,還是轉身走進這片風沙裡,像那天的軍車一樣越來越小。就算這樣,我也要說。這次說了,至少他知道我要什麼。

「阿哲,」我說,聲音被風吹得斷斷續續,我就喊得更大聲,「我要你回來。四月退伍,就回基隆。」

眼淚掉下來的時候,我沒有擦,也沒有忍。

「這是我想要的,不是命令你。債我們一起還,店晚幾年開也沒關係。如果算完了真的非簽不可,我會等,可是要是我們兩個一起選的。以後不管什麼事,你不要一個人決定,我也不要再一個人說好。」

風很大,他站在我面前,眼睛被沙吹得紅紅的。

他沒有馬上回答。他拉著我在沙灘上蹲下來,脫下迷彩外套,把我們兩個的頭一起罩住。外套底下很暗,風聲變得很遠。他拿出手機,打開計算機,把螢幕轉向我。

「那我們現在算。」

我們蹲在外套底下,一筆一筆算。他媽每個月還多少,他退伍回冷凍廠一個月多少,我升設計師以後多少,房租多少,店要多少。算到一半,他按錯了,罵了一聲,我笑出來,眼淚還掛在臉上。

最後那個數字出來了。不輕鬆,但是不用四年。

「我那時候說一年,」他看著螢幕說,「是我對妳講的。我自己要毀約,還說是為妳好。」

他把我的兩隻手握住,手心都是沙。

「我們回去。」他說,「債,我們一起還。」

不是「我不簽了」,是「我們」。

我哭到停不下來,哭到喘不過氣,半年沒哭的全部都哭出來了。他把我抱住,我們蹲在漫天的沙裡,外套被風吹得鼓起來,像兩個快被吹倒的人,可是誰都沒有倒。

九、這次換你看我走

隔天週日早上,北竿白沙港。

阿哲跟連長請了一個早上的假,穿著迷彩服站在碼頭上。

我上了小船,坐在靠窗的位子。手裡拿著的不是虎口,是回程的船票。

船開出去的時候,我回頭看他。他站在碼頭上一直揮手,揮到人變成一個小點,還在揮。

以前都是我站在岸上,看別人走。這是第一次,換人站在岸上看我走。

我還是哭了,哭得不能自己,旁邊的阿伯遞了一包面紙給我。可是這次哭,不用捏著什麼。我知道這不是送別。我媽說的送君千里,是站在岸上,人家走多遠就站多久。我們的送君千里,是兩個人一起走,走到山窮水盡,也是兩個人一起。

小船到了南竿,我在福澳港轉搭中午開的台馬之星,那天晚上回到基隆。我拖著空了一半的箱子,走路回家。回到家以後,我們每天晚上通電話。不是報平安,是各自講一件「今天本來不想說的事」。他說他跟班長吵架,我說店長叫我加班我其實不想。很小很小的事,講出口就沒那麼重了。

我們把沙灘上算的那張表重新抄了一遍,貼在我房間的牆上。他退伍以後回冷凍廠上班,我考設計師,兩個人一起還,一起存。努力一點,一年後可以在我家巷口租一間小店,前面剪頭髮,後面賣早餐。

過年的時候,我帶我媽去正濱的碼頭散步。她看了港口很久,忽然說:「妳去馬祖,是去共伊講話的喔?」

「嗯。」

她沒說什麼,只是牽起我的手。走了一段,她說:「妳比我勇敢。」

我把她的手握得緊一點。她的拇指,沒有壓在虎口上。

四月,基隆港。

阿哲退伍那天,船傍晚靠基隆。是我媽自己說要跟我去接的。她在基隆住了一輩子,卻從來沒走進過西岸碼頭——那是送人去外島的地方,跟她以前等漁船的正濱不一樣。出門那天早上,她燉了一整鍋麻油雞湯,裝進那個保溫壺,搭公車的時候一路抱在腿上。

傍晚,天還亮著,海是藍的。台馬之星從港口外慢慢靠進來,白色的船身在夕陽底下發著光。

我站在西岸碼頭,跟那天晚上上船的同一個地方。我媽站在我旁邊,手裡提著那個保溫壺。

這次我沒有行李箱,手上沒有票,也沒有便條。那片海我已經渡過了。我要送的那句話,在坂里的風裡,已經送到他面前了。

船靠岸了。甲板上擠滿了退伍的阿兵哥,每個人都在揮手、在叫。我在人群裡找了很久,找到一個剃著短頭髮、曬得黑黑的人,站在船舷邊,正在東張西望。

我吸了一口氣,不是練習過的那種。

然後我兩隻手攏在嘴邊,用我這輩子最大的聲音喊:

「陳家哲——!」

他轉過頭,看見我,整個人趴在欄杆上,用力地揮手。

我也揮手,兩隻手都舉得高高的,空空的,什麼都沒捏著。

我媽在旁邊,也舉起一隻手揮。她把保溫壺的蓋子轉開,熱氣冒出來,被海風吹散在碼頭上。

這次,她不是在等。她是來接人的。

(全文完)

— 全文完 —

讀完了。現在再聽一次這首歌,故事會一句一句跟著歌回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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